研究表明,轻、中、重度甲亢均影响生育,不孕率分别为6.3%、23%、88.8%,还容易发生流产、早产和胎儿生长受限。
甲亢未治愈前不宜怀孕,未控制的甲亢使妊娠妇女流产、早产、死胎、胎盘早剥等的发生率增加,或胎儿生长发育不良,甚至分娩时出现甲亢危象。母体的甲状腺刺激抗体(TSAB)可以通过胎盘刺激胎儿的甲状腺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甲亢。
所以,甲亢未治愈前不要急于怀孕。正在服用药物治疗的甲亢患者,需要服用药物2年左右再治愈,停药后观察半年,无复发,可考虑怀孕。采用放射性131I治疗的甲亢患者,治疗半年或1年后,甲亢治愈,可考虑怀孕;手术治疗者,术后3个月病情无复发,可考虑怀孕。
如果是在甲亢治疗期间怀孕,考虑到药物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一般主张终止妊娠。如果病情不重,怀孕不易,服甲巯咪唑剂量
妊娠期甲亢在治疗初期每2-4周检查甲状腺功能,以后延长至4-6周。血清FT4达到正常后数周TSH水平仍可处于抑制状态,因此TSH水平不能作为治疗时的监测指标。
甲亢女性分娩后可以哺乳,但是应当监测婴儿的甲状腺功能。 母亲应该在哺乳完毕后,服用抗甲状腺药物,之后要间隔3-4小时再进行下一次哺乳。哺乳期治疗甲亢,丙基硫氧嘧啶应当作为首选。
甲亢孕妇分娩的新生儿,需注意检查有无甲减、甲状腺肿、和甲亢,并做甲状腺功能检查。
新生儿甲亢可在出生后立即出现,或1周后出现,可以给予甲巯咪唑或丙基硫氧嘧啶治疗。
服用过抗甲状腺药物的孕妇,新生儿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甲减,可给予左甲状腺素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