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离婚后将2岁孩子交给姐姐代为照顾,没想到这一照顾就是13年,13年间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不管不顾......
近日,一起抚养权纠纷引起大家的关注,女子帮弟弟抚养孩子13年后,向弟弟和弟媳索要抚养费13万。
阿芳和弟弟小磊感情一直不错,两人一起长大,在成年以后也都拥有了各自的家庭,两人都在为各自的小家奋斗,希望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没想到弟弟小磊的婚姻却发生了变故,随着小磊的孩子小宝的出生,小磊和妻子的婚姻关系也走到了尽头。在小宝出生4个月之后,小磊和妻子协议离婚了,两人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小磊,小宝的妈妈每个月也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的小磊,四处打工为生,工作也不稳定,还要带宝宝,实在是有些艰难,便把孩子托付给姐姐照顾。
一开始小磊会不定期给孩子打生活费,可是在孩子2岁以后,小磊就再也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也没有探望孩子,阿芳很无奈,但是也不能不管孩子,便一直抚养孩子。
就这样,阿芳帮弟弟抚养孩子13年,然而随着孩子越来越大,消费支出也变多,这让阿芳有些力不从心。没办法,阿芳向法院起诉弟弟弟媳,要求支付小宝的抚养费13万。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且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
小磊虽然将孩子一直交给姐姐照顾,姐姐阿芳也照顾了13年,但是孩子的监护人依然是小磊,父母与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转移。
作为姐姐没有帮弟弟带孩子的义务,小磊作为父母没有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父母离异,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委托他人照顾未成年人,也应当与被委托人和未成年人保持联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也考虑到小宝的意愿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小磊和前妻小丽的经济状况,判决两人向阿芳支付抚养费13万元,两人各承担一半。小宝继续在姑姑家生活。
亲戚之间其实帮忙照顾孩子的情况还挺常见的,但是再怎么亲密的关系,让别人帮忙带孩子,一带就是13年,13年的时光对孩子不管不问,不论是对姐姐还是对于孩子,都实在是有愧。
生而不养,是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恶意”。如果没有能力去养育好孩子,需要慎重考虑是否做好当父母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