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居甘肃省第2位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8-10 08:00:00


《金昌手机报》讯:据国家统计局金昌调查队调查显示,2016年金昌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073.5元,同比增长8.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6111元,在全省14个市(州)中居第2位,仅次于嘉峪关市;增幅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在全省14个市(州)中居第11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家庭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在由生存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发展。


2016年,我市城镇居民属于生存型消费的食品、衣着和居住三类支出为10883.6元,占整个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1.5%,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1个百分点,且这一比例一直处于逐渐下降的态势。而生活消费支出中属于服务型消费的生活服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交通通信及医疗保健支出共计9493.3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9%,比上年提高了3.5个百分点,且这一比例一直处于逐步增长的态势。(张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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