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案件详情
肖某系兰州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去年6月19日12时许,肖某因其女友董某被王某摸了臀部,故与同学杨某在民乐县城寻找王某帮女友出气。14时许,肖某等人找到了王某,王某觉察后,遂即逃跑,肖某、杨某紧随其后追赶。逃跑中,王某被肖某撕住衣服后领仰面摔倒在地。杨某到现场后,又在王某的左上臂打了一拖把杆。随即,王某出现抽搐、呕吐症状,肖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肖某在县医院等待警察到现场,如实供认犯罪事实。,被害人王某系重度颅脑损伤所致死亡。经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审查,被害人王某的颅脑损伤符合碰撞所致。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在追赶被害人王某的过程中,拽拉王某使其摔倒在地头碰到地面,使其脑部受伤,导致王某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且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辑编辑:赵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