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不可能是孙志刚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19 15:17:38


他俩怎么可能放到一起来比呢?第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就是社会伦理。

 

你们知道,孙志刚死于恶法,一个长期用暴力行政手段剥夺公民自由迁徙权利的恶法,在孙志刚之前,就已经被质疑声讨了许多年,要搞掉它,其实只差最后一把火。

 

孙志刚用生命点了火,一切就都水到渠成了。

 

说到底,过去很多年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政府总是代表多数人来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哪怕有时候它其实并不代表多数。所以孙志刚之后的良好局面,实在是社会的进步——

 

不要说少数,哪怕只有一个公民可能受害,也应该为此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

 

这样一个简单清晰的逻辑,显然无法套用到徐玉玉案来,因为这个案子所面临的状况大不相同:靶子不是政府,而是跟徐玉玉一样的普通人。

 

一个逻辑囧境出现了:在没有政府这个靶子的状况下,到底该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牺牲多数人,还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

 

 

比方说,为了被骗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清醒过来、进而顺利追回已经打进骗子账户的钱,就一定要限制不会被骗的人即时到账的权利吗?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因为有种观点认为,只要银行管住账户,就扎紧了袋口,骗子无论前戏有多完美,都没卵用。

 

怎么管住账户呢?:陌生账户延时到账,比如T+1。

 

说良心话,站在我个人的角度,这没有问题,晚一天就晚一天,我一不炒股,二不做生意,三没遇到不马上到账家里就要出大事的小概率事件,有什么所谓。

 

然而问题就在这里:炒股的人怎么办?金融证券、投资理财这样的行当,分分钟都是几百万上下,还能容你T+1?

 

做生意的怎么办?今天不交保证金,单子就得归别人,你实力那么强,信用那么高,关系那么铁,标书做得那么完美,到底做错了什么,要接受这样的结局?

 

家里出大事,等着钱救命的人怎么办?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遇到这种状况哦,别急着放狠话。

 

就在十几年前,你去任何一家银行给别人转账,哪怕是有过多次往来交易的熟人账户,都不可能即时到账;

 

为了更好的生活,我们花了不老少的钱、使出了吃奶的劲,才做到了哪怕跨行、异地转账也能即时到账这一步,这实在是得来不易的社会进步。

 

那么你告诉我,不管被骗的是少数还是多数,你们可以为了他们,就把没有或者不会被骗的人,一起拉回十几年前吗?

 

 

这个看起来非常可行的T+1方案,至今还只在深圳试点,没能在全国推行,原因就是央行一直下不了决心;除了系统升级成本巨大以外,主要就是卡在了这样一个伦理问题上:

 

就像做放化疗,固然可以杀死癌细胞,但同时也会杀死正常细胞,最后让病人无法善终。

 

同理,你们一直认为,既然诈骗重灾区就是170、171号段,那好办啊,把这俩号段全部暂停,重新进行实名制登记就行了呀。

 

那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一个使用170或171手机卡的良民的感受?我规规矩矩在网上提交了身份证,做了实名登记,多年来一直用得好好的,现在凭什么要折腾我?

 

就为了避免你们可能会遇到的骗局?拉倒吧,如果这样也可以,那是不是要我把家里菜刀也交到派出所去重新登一回记,就为了以后不会有人被砍?

 

所以,你也一定要理解工信部、信产局的头头们,他们现在得有多抓狂啊。

 

这样的伦理困局,实在是13年前的孙志刚案所没有遇到的。

 

那时候多简单明了啊——什么是文明,什么是野蛮,清清楚楚;什么是进步,什么是倒退,明明白白;该不该废除恶法,毫无异议;废除恶法以后该立怎样的新法,傻叉都了解。

 

然而今天的状况,真的是要复杂很多倍。

 

 

还有执法伦理的问题。

 

警察那么快就破了案,害死徐玉玉的嫌疑人一个也没跑掉,你们就冷嘲热讽,说警察不是没有破案的能力,而是没有破案的动力;

 

这话当然有理,我赞成,因为从徐玉玉这桩个案来讲,警方真的很像是在用雷霆手段自黑。

 

然而这并不能得出一个结论:往后遇到电信诈骗案,警方必须比照徐玉玉案来办理,最起码必须破案,否则就是不作为。

 

我跑过很长时间的政法新闻,有这样一个基本的判断:在这个国家,比警方不作为更可怕的,是他们受不了压力,乱作为;

 

比方说呼格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念斌案,张氏叔侄案,历史上哪一起冤案,不是从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舆论压力巨大开始?

 

这个世界上,总有破不了的案子,包括命案,也包括电信诈骗案;事实证明,只要骗子组织严密、分工细致、设计巧妙、境外联动,最后即使抓得住马仔,也很难抓住主谋;追得到人,也很难追回赃款;

 

徐玉玉的案子破得这么顺利,其实有一定的运气成分;如果以此为标准要求警方,就很像是当年立军局长要求“命案必破”一样了,那结果就难以逆料了:

 

天知道他们抓回来的人,是不是真凶;天知道他们一旦拥有了可以绕开法定程序、随时冻结公民账户的权力,会用来对付哪些人。

 

这又是孙志刚案没有遇到的局面。

 

 

破案后,不出所料,警方把所有嫌疑人的照片、姓名、家庭情况都发给了媒体,占据了当天的头条;

 

不出所料,各路记者按图索骥直扑嫌疑人家乡,刨根问底翻出了他们的所有隐私;不出所料,评论区里又是清一色的喊打喊杀声,要把骗子凌迟处死。

 

这期间,甘肃白银抓到一个潜伏28年的连环奸杀案嫌疑人,还是这套规定动作,连人家儿子都被拎出来接受了专访,让你们看到了他强大的心理素质,从而担心起人家将来会不会子承父业。

 

你们好像忘了,他们还只是刚被警察抓住,只能叫嫌疑人;,你们怎么收场?

 

所以呢,我要再重复一遍:

 

徐玉玉案与孙志刚案,完全是两码事;孙志刚终结了一部恶法,把这个国家向文明推进了一大步,这完全在法治射程之内;

 

而你们如果要用同样的力气,去期待徐玉玉能终结一个恶行——电信诈骗,去期待将来你的世界能够干净到不再接到诈骗电话、短信、微信、邮件……

 

你省省吧。这是一个美好的情感,既然是情感,那就不完全在法治射程之内了。骗子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你都化成灰了,他们还会活跃在历史舞台上的。

 

 

那到底该怎么办?让丫得瑟?

 

我其实也不知道。唯一能够贡献出来的智慧,你们都清楚的,就那几条:

 

第一,立法,一定要有专门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一定要由法定的程序来解决到底该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多数照顾少数的问题;


不要动不动就让人这也实名那也实名,要知道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实名越多,我们被骗子精确打击的风险就越大。

 

第二,教育,一定要教会孩子,首先不要骗人,这是人性问题,其次不能轻易被骗,这是智商问题,最后即使被骗也要站直了微微一笑,这是心态问题。

 

第三,技术,一定要有重点针对老少两个群体的技术支持,比方说人家日本,ATM机也装了传感器,老年人向陌生账户转款时连呼吸不利索都会叫停的。

 

第四,及时高效的司法救济与社会帮扶,让被骗的弱势群体不至于真的绝望。

 

总之,徐玉玉不是孙志刚,她付出了生命的这个案子,真的需要比孙志刚案更小心对待的:

 

搞得好,也许可以明显降低你中招的概率;搞得不好就可能比被骗更糟糕了,就是这个社会被更大的骗子拉着集体倒退了。

 



文/糠糠壳儿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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