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不是橡皮筋,规矩不能当儿戏!
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但就是有不少同志因为没拿规矩当回事而受到党纪处分。
@全体党员干部,今天咱必须得搞明白党纪处分这件事儿,这不仅与你们的前途息息相关,还影响年度考核哦~
,党纪处分共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警告处分
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严重警告处分
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此外,根据《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一步:对违犯纪律的党员所犯的错误事实进行认真核对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并同党员本人进行谈话,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
原文转载自“陇南发布”
(监制:郑绍邦 审核:陈维林 编辑:唐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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