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利2012年到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工作,成为大学教师。母亲刘淑琴说,刘伶利得了卵巢癌并且已经扩散,生病期间遭学校开除。母亲曾哭求校方帮继续买保险遭拒,校领导说“不要给我哭,我见这样的事情挺多的……”8月14日,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32岁的她离开了人世。
工作两年后,2014年6月1日,带完家教回到家,刘伶利突然感觉腰部剧烈疼痛。当晚,父亲就带着她去了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说需要进一步检查。刘伶利家人提供的甘肃省人民医院冷冻切片诊断报告书显示:当时检查病理诊断为(双侧卵巢)增生性(交界性)浆液性肿瘤,高级别。病情诊断确凿后,随之而来的是化疗、开腹手术、切除卵巢……一家三口辗转于这家肿瘤医院的周围的小旅馆。在手术之前,身为独生子女的她,曾一度想把自己的卵子冷冻保存下来,但是最后因为费用太高而放弃。
家属给记者提供的一份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显示:经2015年1月19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该两位同志(包括刘伶利——记者注)连续旷工已违反兰博人字(2009)6号文件规定,违反了劳动协议的相关约定。为规范我院用工,决定开除刘伶利同志,解除与该同志的劳动关系。在博文学院辛勤工作了3年,刘伶利收到学校寄来的开除文件,一时难以接受。她在微信聊天时,向朋友抱怨道:“开始他们不知道我具体的病情,我请了一个学期假,期末还打电话问我下学期能不能去上班,我妈妈就去学院告诉他们我具体的病情,他们一知道我真实病情就把我开除了。”
近些年,刘伶利的家庭频遭不幸。父亲下岗,也是癌症患者;母亲退休,还要照顾痴呆的老父亲;学校停止给她医保缴费,对于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负担更重了。面对学校突如其来的开除通知,刘伶利和家人都感到无法忍受,他们选择了诉诸法律。
2015年10月20日,榆中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5)榆和民初字第126号:“被告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于2015年1月19日作出{兰博院发【2015】14号}《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无效,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博文学院不服一审判决,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兰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二审中,交大博文学院亦认可在刘伶利与交大博文学院电话通话中,刘伶利陈述其本人及家人都在外地就医,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等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不属于《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教师聘用合同》第三条第八项第3款约定的擅自离岗,旷工的情况。”
“判决下来不久,上上周电话说协商解决,昨天(学校)带电话又说开学再说。”刘伶利给朋友发微信说。此时,是她去世前的半个月。她在去世前摆摊卖衣服,母亲装上几包衣服,拉着小推车,拿着晾衣架,父亲推着刘伶利去摆地摊。大多数的时候,她坐在地摊边上,母亲张罗卖衣服。2016年8月16日,在刘伶利去世后第三天,她的母亲刘淑琴整理女儿患病期间摆摊时所用的衣架。
她网购外国生产的抗癌药,因为价格更便宜;她加入很多微信和QQ的抗癌群,与群友之间相互鼓励;住院期间,她还会自己涂上红色的指甲油,抹上口红,打开美颜相机自拍。图为刘伶利微博截图。“妈妈呀,太痛苦了,妈妈救救我呀!”由于癌症扩散,刘伶利全身剧痛,只能靠打缓解疼痛。即便承受巨大的痛苦,在去世前几天,她把母亲手机中自己的照片全部删去。
(来源:中青在线)